安庆注册公司

急速预约
代理记账88元起 | 131-7641-8775
我要服务

餐饮企业承包单位内部食堂的财税处理

餐饮企业承包单位内部食堂的财税处理彭怀文

餐饮企业承包单位内部食堂的财税处理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因此近年来很多单位选择餐饮企业对内部食堂进行承包。

内部食堂,主要是解决单位内部员工上班期间的伙食问题,或者同时承担部分单位接待任务。由于内部食堂,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甚至单位还有补助,所以对于单位食堂有特殊的涉税规定。

一、单位内部食堂的涉税规定(一)单位内部食堂免增值税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因此,单位内部食堂,主要是为了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它不具备对外经营(销售服务)性质,因此,不是增值税征收范围。

(二)学校食堂免增值税的规定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八)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增值税: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第三条规定,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二、餐饮企业承包内部食堂的类型及其财税处理(一)承包学校食堂经营根据上述的分析,餐饮企业承包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历教育学校食堂,是免增值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学历教育学校的食堂,比如各类培训学校的食堂,不属于免增值税范围,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因此,餐饮企业对于免增值税承包食堂,应单独核算。

目前对于承包学校食堂经营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和个人所得税,并无特别的优惠政策,因此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餐饮企业如果是公司制企业的,为充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将各承包点注册为独立的子公司经营。(二)承包一般单位食堂1.以发包单位名义营运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餐饮企业承包单位内部食堂后,并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经营,而是以发包人的名义经营的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且只对发包人单位内部职工提供服务的,饮食收入可以免增值税。

由于上述税务规定较为模糊,且无更多的关于承包的相关规定,实务中非常容易引起税务争议。而且,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承包人肯定会从承包中获得部分经济利益。但是,承包人通常是以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供货的形式来获取主要经济利益,即承包方一般是通过关联方的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供货从单位转走经济利益,承包后单位食堂与单位员工之间的结算等维持原单位的运作模式。

2.以承包方名义营运的

由于承包后,完全以承包方的名义,实际上就变成了餐饮企业承包或承租对方食堂的场地、设施或设备等在自主经营,不具备免增值税条件,应按照正常的经营申报纳税。

在餐饮企业承包经营过程中,如果发包方通过补贴的形式要求餐饮对内部员工以低于市场价出售,餐饮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应作为餐饮服务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计算并申报纳税。

服务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变更
注册商标
工商
工商注册
财会税务
工商专题
经营范围
法律
商标知产
股权架构
人事社保
创业法律
联系我们 / 其他城市
服务热线:131-7641-8775
安庆品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到专业的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找品创财税享受专业的服务!
微信客服

扫描二维码

品创财税微信